問題已解決
2.某高校教授陳某取得的收人如下:1)1月,從學校取得基本工資4000元,教授津貼5000元,因公出差取得差旅費津貼500元,提取并繳付“五險一金”1819元。(2)4月,因出版一部學術著作獲得預付稿酬20000元,6月正式出版后又獲得稿酬30000元?!?)7月2日應邀到另一高校做一場學術報告,取得收人2000元。7月3日因擔任另一高校博士論文答辦委員會委員,取得答群費4500元。(4)8月,取得國債利息收人1520元以及某上市公司發(fā)行的企業(yè)債利息收人1200元。(5)陳某每月的基本工資皆為4000元,教授津貼為5000元,他是獨生子女,父母皆去世,有一位80歲的祖父,但其在預繳環(huán)節(jié)未填報。根據上述資料,試計算:(5)若陳某在年終匯繳時填報了相關信息,計算其2019年度綜合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4000+5000)×12+(20000+30000)×(1一20%)×(1一30%)+(2000+4500)×(1—20%)-1819×12一60000—2000×1這個計算怎么來的?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你好,學員,這個計算沒問題的
2023 06/29 21:47
閱讀 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