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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不能行使破產取回權的情形有哪些

84785000| 提問時間:2023 07/07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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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同學你好 倉儲、保管、承攬、代銷、借用、寄存、租賃等合同或者其他法律關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財產以及債務人在所有權保留買賣中尚未取得所有權的財產均不屬于破產財產。
2023 07/07 15:25
84785000
2023 07/07 15:31
老師,那可以行使破產取回權的情形又有哪些?是不是都符合善意取得,破產申請之前是普通債權,破產申請之后是共益?zhèn)鶆眨?/div>
樸老師
2023 07/07 15:41
可以由權利人向代表債務人的管理人行使,也可以由管理人向相對人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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