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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對于抵押物有沒有處分權(quán)? 如果有處分權(quán),為什么未登記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善意取得前提條件不是要對方無權(quán)處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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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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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7/08 15:57
曉詩老師
2023 07/08 16:11
沒有直接處分權(quán)。在抵押期間,抵押權(quán)人對抵押物不可能享有所有權(quán)。抵押期屆滿,將抵押物進行拍賣時,若抵押權(quán)人拍得抵押物,那他則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權(quán)。一般來說,抵押權(quán)人對抵押物是沒有直接的處分權(quán)。只有當?shù)盅浩陂g屆滿,其無法實現(xiàn)其債權(quán),才能通過某些途徑處分抵押物。
未登記的話由于處分人無實權(quán),其無權(quán)處分行為。必定對原權(quán)利人造成損害,法律需要為原權(quán)利人提供救濟手沒。但第三人的利益關(guān)乎交易秩序與交易安全的問題,同樣也需要保護。考慮到原權(quán)利人 (如真正為所有權(quán)人)與第三人的利益平衡,法律特地規(guī)定善意第三人的保護制度,即善意取得制度只。將第三人分為善意與惡意,從而獲得不同的法律評價。但若第三人善意取得了財產(chǎn),則通過善意取得將物上的負擔全部消除,讓第三人取得實際權(quán)利,原權(quán)利人只自然喪失權(quán)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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