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城建稅教育機構附加,計稅基礎=增值稅和消費稅應納稅額+免抵稅額-直接減免稅額-留抵退稅額,不是應該=100*13%+5(免抵稅額)-留抵退稅額(0)嗎,為什么這題計算沒加上應納稅額100*13%,而是直接用了免抵稅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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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 這邊沒有看到題目
不知這個100是實際繳納的增值稅金額
可以給下題目條件嗎 這邊看下
這邊看到如下圖
2023 07/22 11:41
84784964
2023 07/22 11:45
題目剛剛沒發(fā)過去
來來老師
2023 07/22 12:41
你好
這個內(nèi)銷本來要交的稅被原本要交的稅抵扣了 也就是免抵稅額
沒有其他實際繳納? 按免抵稅額交城建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以納稅人依法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以下簡稱兩稅稅額)為計稅依據(jù)。
依法實際繳納的兩稅稅額,是指納稅人依照增值稅、消費稅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稅收政策規(guī)定計算的應當繳納的兩稅稅額(不含因進口貨物或境外單位和個人向境內(nèi)銷售勞務、服務、無形資產(chǎn)繳納的兩稅稅額),加上增值稅免抵稅額,扣除直接減免的兩稅稅額和期末留抵退稅退還的增值稅稅額后的金額。
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計征依據(jù)與城市維護建設稅計稅依據(jù)一致。
依據(jù)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城市維護建設稅計稅依據(jù)確定辦法等事項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8號)
當期免抵退稅額的計算
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折合率×出口貨物退稅率-當期免抵退稅額抵減額
當期免抵退稅額抵減額=當期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退稅率
免抵稅額的計算
(1)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則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
(2)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則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
當期免抵稅額=0
依據(jù)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3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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