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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虛開發(fā)票,對于金額巨大會承擔什么責任?辦稅人員要承擔法律后果嗎,財務負責人和老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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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納稅人善意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如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fā) 票,準許其抵扣進項稅款;如不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不準其抵扣進項稅款或追繳其已抵扣的進項稅款。如果是惡意接受虛開發(fā)票所得稅,將會有這些處罰:沒收違法所得;虛開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可以并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虛開金額超過1萬元的,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人、辦稅人、財務負責人一樣的。
2023 08/16 09:22
84784959
2023 08/16 09:26
我們是不知情的情況取得,是普通發(fā)票,后面也重新取不到合法的呢?
郭老師
2023 08/16 09:28
你企業(yè)只要需要補稅就可以了。
84784959
2023 08/16 09:34
金額巨大的呢,也是補稅嗎
84784959
2023 08/16 09:34
是最近給我們虛開發(fā)票的一方,被稅務局查到了,然后稅務局聯系我們了,因為對方給我們開票了
郭老師
2023 08/16 09:37
對的,是的,善意取得的,是這么做的。
84784959
2023 08/16 09:42
我們是把款打給個人,個人在外面找的票給我們的,這種情況呢,我們也是不知道這個發(fā)票涉及虛開的?
郭老師
2023 08/16 09:44
好,這個就是善意取得。
84784959
2023 08/16 09:49
好的,謝謝
郭老師
2023 08/16 09:54
不用客氣,工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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