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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你好!請問個人獨資企業(yè)的經營所得有什么優(yōu)惠政策嗎?

84784978| 提問時間:2023 09/23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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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根據2020年6月1日修訂的《企業(yè)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法》第三十四條的規(guī)定,符合條件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可以根據稅務部門給出的具體情況,享受個人獨資企業(yè)經營性稅務管理優(yōu)惠政策。個人獨資企業(yè)經營性稅務管理優(yōu)惠政策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一、個人獨資企業(yè)在申報企業(yè)所得稅的原定稅率上,可以根據適用的稅收優(yōu)惠政策,減免企業(yè)所得稅; 二、個人獨資企業(yè)可根據所繳納的企業(yè)所得稅,有限度地抵扣個人所得稅; 三、可根據營業(yè)所得額的分配模式,有效減少個人所得稅負責; 四、對符合條件的企業(yè),可以實行企業(yè)所得稅季度預繳制,使納稅義務更加合理化、便利性; 五、按照有關規(guī)定,個人獨資企業(yè)可以根據營業(yè)所得額及利潤總額的不同情況,采用不同的稅率,以減稅為目的。
2023 09/23 11:39
84784978
2023 09/23 12:25
那個獨經營所得的具體稅收優(yōu)惠有嗎?
王超老師
2023 09/23 19:43
一、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yōu)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個體工商戶不區(qū)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二、個體工商戶在預繳稅款時即可享受,其年應納稅所得額暫按截至本期申報所屬期末的情況進行判斷,并在年度匯算清繳時按年計算、多退少補。若個體工商戶從兩處以上取得經營所得,需在辦理年度匯總納稅申報時,合并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年應納稅所得額,重新計算減免稅額,多退少補。 三、個體工商戶按照以下方法計算減免稅額: 減免稅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部分的應納稅額-其他政策減免稅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部分÷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1-50%) 四、個體工商戶需將按上述方法計算得出的減免稅額填入對應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減免稅額”欄次,并附報《個人所得稅減免稅事項報告表》。對于通過電子稅務局申報的個體工商戶,稅務機關將提供該優(yōu)惠政策減免稅額和報告表的預填服務。實行簡易申報的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稅務機關按照減免后的稅額進行稅款劃繳。 五、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2024年12月31日終止執(zhí)行。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發(fā)布前,個體工商戶已經繳納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可自動抵減以后月份的稅款,當年抵減不完的可在匯算清繳時辦理退稅;也可直接申請退還應減免的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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