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請問一下,我們公司跟人力資源公司簽訂了合同,替我們代發(fā)工資,我們把需要發(fā)的工資金額轉(zhuǎn)給人力資源公司,他們收稅點,給我們開票,請問這種合理嗎

84784949| 提問時間:2023 11/15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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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你好? 合同約定同意是可以的?
2023 11/15 14:08
84784949
2023 11/15 14:10
人力資源公司以什么形式發(fā)工資呢
玲老師
2023 11/15 14:14
你好 銀行存款發(fā)的呢 代發(fā)?
84784949
2023 11/15 14:15
那申報個稅嗎?需要哪個公司申報???
玲老師
2023 11/15 14:15
你好 員工所在單位申報個稅?
84784949
2023 11/15 14:16
也是申報工資薪金所得?
玲老師
2023 11/15 14:18
你好 勞動合同是按工資 申報?
84784949
2023 11/15 14:22
那如果沒有申報工資呢,會有啥后果,稅務系統(tǒng)能檢測到個人有收入嗎
玲老師
2023 11/15 14:23
你好 會的呀? 會讓補交 企業(yè)會有罰款
84784949
2023 11/16 13:57
申報工資,是我們公司申報還是代發(fā)工資的企業(yè)申報?
玲老師
2023 11/16 13:59
員工和你們簽訂的合同是你們報個人所得稅。
84784949
2023 11/16 14:02
這么操作的目的就是為了避稅,還是需要我們申報工資,該交的稅也沒少,讓人家代發(fā)工資還多掏稅點,這怎么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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