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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酒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3年5月銷售果木酒,取得不含增值稅銷售額10萬元,同時收取包裝費0.585萬元、優(yōu)質(zhì)費2.34萬元。已知果木酒消費稅稅率為10%,增值稅稅率為13%,甲酒廠當月銷售果木酒應繳納消費稅稅額的下列計算中,正確的是()。 A(10+0.585+2.34)x10%=1.2925(萬元) B(10+0.585)x10%=1.0585(萬元) C[10+ (0.585+2.34)=(1+13%)]x10%=1.26(萬 D[10+0.585=(1+13%)]x10%=1.05(萬元) 這個題怎么分析

84784980| 提問時間:2023 12/13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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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你好 這個題目選C:包裝費和優(yōu)質(zhì)費是含稅的,所以要先除以(1+13%)進行價稅分離沒然后用不含稅的金額乘以10%
2023 12/13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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