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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業(yè)如果是本地項目,需要預繳增值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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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你好,建筑施工企業(yè)在同一地級行政區(qū)范圍內提供建筑服務,且項目尚未開工的情況下,如果收到建設單位支付的預付款,根據(jù)《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建筑服務等營改增試點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58號)的規(guī)定,需要在收到預收款時,以取得的預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預征率預繳增值稅。預征率為2%或3%,具體取決于適用的計稅方法。
對于本地項目,即在同一地級行政區(qū)范圍內的項目,如果納稅人在建筑服務發(fā)生地預繳增值稅,則不需要再進行預繳。但如果納稅人的項目位于異地,那么就需要在當?shù)剡M行預繳。此外,如果納稅人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負數(shù),這部分可以結轉到下次預繳稅款時繼續(xù)扣除。
綜上所述,對于本地項目,建筑施工企業(yè)不需要預繳增值稅;而對于異地項目,則需要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點和地點進行預繳。
02/17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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