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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抽樣里有確定樣本規(guī)模,確定樣本量,選取樣本并實施程序,這三個有什么區(qū)別,感覺都是一個意思啊,不就是選樣嗎,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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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您好,審計抽樣中的“確定樣本規(guī)?!?、“確定樣本量”和“選取樣本并實施程序”是三個不同的步驟,各自有獨特的含義和作用,盡管它們都涉及選樣的過程。
1.確定樣本規(guī)模(Determine Sample Size):
定義:這是一個理論和計劃階段,旨在確定審計需要檢查的樣本量。
目的:通過考慮審計目標、總體特征和所需的審計證據,確定需要檢查的樣本數目。
方法:通常基于統(tǒng)計方法或經驗法則,考慮誤差率、可信度和總體規(guī)模等因素。
作用:確保審計樣本具有代表性和充分性,能夠支持審計結論。
2.確定樣本量(Determine Sample Quantity):
定義:這一步通常與確定樣本規(guī)模相混淆,但在一些情況下,它可以特指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初步確定的樣本規(guī)模。
目的:進一步精細化樣本數量,使其更符合實際審計需求和條件。
方法:可能會根據實際獲取的信息、風險評估結果或審計進展情況對樣本量進行調整。
作用:確保樣本數量既符合審計要求,又在可操作范圍內。
3.選取樣本并實施程序(Select Sample and Perform Procedures):
定義:這是實際操作階段,包括從總體中選出具體的樣本并對這些樣本進行審計程序。
目的:執(zhí)行審計計劃,通過對選取樣本的審查獲取審計證據。
方法:使用隨機抽樣、系統(tǒng)抽樣、分層抽樣等技術,隨后對選出的樣本實施審計程序如檢查、觀察、詢問等。
作用:獲取具體的審計證據,用以支持審計結論和意見。
總結起來,確定樣本規(guī)模和確定樣本量是在審計計劃階段所做的工作,主要是為了設計出一個合理的抽樣策略和樣本數量。而選取樣本并實施程序則是在審計執(zhí)行階段進行的實際操作,旨在獲取具體的審計證據。這三個步驟相互關聯(lián),但各自側重點不同,是一個完整的審計抽樣過程的不同階段。
05/23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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