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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這個機票發(fā)票是不是可以按照票面的進項稅進行抵扣呢??有旅客信息

84785017| 提問時間:2024 05/25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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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君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律師從業(yè)資格,稅務師,中級經濟師
您好,不可以的,這是代理服務,不是航空公司開的, 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取得的旅行社、航空票務代理等票務代理機構享受差額征稅政策并依6%稅率開具的代理旅客運輸費用電子普通發(fā)票,是購進“現代服務-商務輔助服務”,不屬于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不能適用《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六條關于其他票據計算抵扣的特殊規(guī)定。按照現行進項稅抵扣的有關規(guī)定,納稅人取得上述電子普通發(fā)票,不能作為抵扣憑證。
2024 05/25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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