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A銷售公司年應稅銷售額為880萬(不含稅),且會計核算制度健全。年購貨金額為396萬元(此為增值和專用發(fā)票上注明金額,不含稅)。該公司購銷均適用13%增值說稅率。該公司年應稅銷售額為880萬元,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小規(guī)模納利人登記標準500萬元,符合一般納稅人登記條件,之當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要求:(1)計算該企業(yè)應繳納的增值稅、增值率; (2)如何進行增值稅納稅人身份的籌劃才能減輕增值稅稅負?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1)
銷項稅額 = 880×13% = 114.4(萬元)
進項稅額 = 396×13% = 51.48(萬元)
應繳納的增值稅 = 114.4 - 51.48 = 62.92(萬元)
增值率 = (880 - 396)÷880×100% = 55%。
(2)如果要減輕增值稅稅負進行納稅人身份籌劃,可以考慮將公司進行合理分拆,將部分業(yè)務分離給小規(guī)模納稅人。因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增值稅征收率為 3%(疫情期間可能有優(yōu)惠),當增值率低于 3%÷13%≈23.08%時,小規(guī)模納稅人稅負更輕。所以可以根據實際業(yè)務情況,將一些適合小規(guī)模納稅人經營的業(yè)務分離出去,以降低整體稅負。同時,要綜合考慮分拆帶來的管理成本等其他因素。
06/14 09:43
閱讀 8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