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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組成計稅價格和關稅完稅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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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一、實行從價定率辦法的進口應稅消費品組成計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 (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稅率)
解析 因消費稅設計為價內稅,故實行從價定率辦法的進口應稅消費品組成計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稅率)。
例:某外貿進出口公司2005年3月進口100輛小轎車,每輛車關稅完稅價格為人民幣14.3萬元,繳納關稅4.1萬元。已知小轎車適用的消費稅稅率為8%。該批進口小轎車應繳納的消費稅稅額為( )萬元。
應納消費稅=[(14.3+4.1)/(1-8%)]×8%×100=160萬元。
二、進口卷煙是個例外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化和WTO的加入,我國進出口貿易金額和數(shù)量呈逐年遞增趨勢,為了有效處理進口卷煙的稅收問題,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下發(fā)了《關于調整進口卷煙消費稅稅率的通知》(以下簡稱“進口通知”),“進口通知”規(guī)定,從2004年3月1日起,進口卷煙消費稅適用比例稅率按以下辦法確定:
1、每標準條進口卷煙確定消費稅適用比例稅率的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定額稅率)/(1-消費稅稅率)。其中,關稅完稅價格和關稅為每標準條的關稅完稅價格及關稅稅額;消費稅定額稅率為每標準條0.6元;消費稅稅率固定為30%。
2、每標準條進口卷煙確定消費稅適用比例稅率的價格≥50元人民幣的,適用比例稅率為45%;每標準條進口卷煙確定消費稅適用比例稅率的價格<50元人民幣的,適用比例稅率為30%。
3、進口卷煙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定額稅)/(1-進口卷煙消費稅適用比例稅率)。其中,消費稅定額稅=海關核定的進口卷煙數(shù)量×消費稅定額稅率。
4、應納消費稅稅額=進口卷煙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進口卷煙消費稅適用比例稅率+消費稅定額稅。
也就是說,進口卷煙消費稅復合計稅中的組成計稅價格考慮從量稅的稅收金額。如果某外貿公司從國外進口100標準箱卷煙,每標準箱250條即50000支,關稅完稅價格為100元/條,關稅稅率為25%。按照“進口通知”規(guī)定,進口環(huán)節(jié)應繳納的消費稅應為
確定消費稅比例稅率的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定額稅率)/(1-消費稅稅率)
=(100+100×25%+0.6)/(1-30%)
=179.43(元)>50(元)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定額稅)/(1-消費稅適用比例稅率)
=[(100+100×25%+0.6)/(1-45%)] ×100×250
=5709090.91(元)
應納消費稅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進口卷煙消費稅適用比例稅率+消費稅定額稅
=5709090.91×45%+100×150
=2584090.91
2018 05/03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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