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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會專業(yè)經濟法老師回答我的問題,完整回答 司法解釋——未登記的動產抵押 動產抵押合同訂立后未辦理抵押登記,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受讓人占有抵押財產后,抵押權人不得向受讓人請求行使抵押權,但是抵押權人能夠舉證證明受讓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已經訂立抵押合同的除外。(主觀題必備) 舉例子 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以其自有的生產設備設定抵押,抵押合同對抵押物轉讓事項未作約定,合同簽訂后雙方未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期間,甲公司擬將該生產設備轉讓給丙公司。 問題:請問這里丙是必須滿足善意取得(不知道+合理對價+占有)嗎?還是說丙只要不知情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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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童鞋 你好 很高興為你解答
對于未辦理抵押登記的財產 轉讓的 受讓人只需要滿足不知情就可以
2024 07/10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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