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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免稅項目第1列【免征增值稅項目銷售額】合計值【0】應等于《附列資料一》第9列"銷售額"的第18欄"四、免稅-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59487.9】+第19欄"四、免稅-服務、不動產(chǎn)和無形資產(chǎn)"【0】。這是怎么回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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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您《附列資料一》第9列銷售額有數(shù)據(jù)嗎
08/07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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