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和供應商簽了合同1000元,對方也開了張專票1000元,但是 最終履行的價格是900元,我方付了900,100以后不付了,請問這100元如何做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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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首先,按照發(fā)票全額入賬:
借:庫存商品 / 原材料等 884.96 (1000÷1.13)
應交稅費 - 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15.04 (1000÷1.13×0.13)
貸:應付賬款 1000
然后,實際支付 900 元時:
借:應付賬款 900
貸:銀行存款 900
最后,對于不再支付的 100 元,沖減之前入賬的應付賬款和相應的進項稅額:
借:應付賬款 100
應交稅費 - 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zhuǎn)出) 13 (100÷1.13×0.13)
貸:營業(yè)外收入 113
08/21 15:01
84784986
08/21 15:42
最后一筆的分錄 不是貸原材料嗎,這批材料價值就是900元,是對方發(fā)票開多了100
樸老師
08/21 15:51
這個一百不適宜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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