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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公司下設立一個分公司,那這一年內分公司虧損,總公司盈利,季度所得稅總、分公司怎么繳納?按50%分攤嗎?

84784971| 提問時間:2024 11/19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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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不是簡單按 50% 分攤。 實行 “統(tǒng)一計算、分級管理、就地預繳、匯總清算、財政調庫”。先統(tǒng)一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總公司盈利 - 分公司虧損)。就地預繳時,總機構和分支機構應分期預繳的企業(yè)所得稅,50% 在各分支機構間分攤預繳(按營業(yè)收入、職工薪酬和資產總額三個因素計算分攤比例),50% 由總機構預繳。年度終了匯總清算,多退少補。
2024 11/19 14:10
84784971
2024 11/19 14:27
50% 由總機構預繳。剩下的50% 不就是分公司承擔嗎?因為就一個分公司,
樸老師
2024 11/19 14:27
同學你好 那就是這樣分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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