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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或減少投資,先投資收回,再股息所得,最后投資資產轉讓所得。但是這兩道題,為什么一個不計算股息所得,一個要計算股息所得?算出投資資產轉讓所得

m8433_5966| 提問時間:08/24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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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學碩士,注冊會計師,稅務師,從事輔導類教學工作近十年,能夠將所學的理論知識運用于實際工作,回復學員問題一針見血,言簡意賅。
已解答1687個問題

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我看您發(fā)出來的圖片,上面一個都是單純的股權轉讓,不是撤資或減資業(yè)務。

注意二者的區(qū)別。

轉讓所得:轉讓股權收入扣除為取得該股權所發(fā)生的成本后,為股權轉讓所得。企業(yè)在計算股權轉讓所得時,不得扣除被投資企業(yè)未分配利潤等股東留存收益中按該項股權所可能分配的金額。

撤資、減資:取得的資產中,相當于初始出資的部分,應確認為投資收回;相當于被投資企業(yè)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按減少實收資本比例計算的部分,應確認為股息所得(免稅);其余部分確認為投資資產轉讓所得。

祝您學習愉快!

08/24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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