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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營所得匯總繳納,但是如果有一家個人獨資企業(yè)虧損了,是不是就不能合并了,這家就不在合并范圍內(nèi)了

0805690113| 提問時間:03/21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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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學碩士,注冊會計師,稅務師,從事輔導類教學工作近十年,能夠?qū)⑺鶎W的理論知識運用于實際工作,回復學員問題一針見血,言簡意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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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是的。個人以獨資企業(yè)和合伙企業(yè)形式開辦的多個企業(yè),是只有盈利的才合并計算應納所得稅稅額,虧損的是不能用其他盈利的去彌補的。

投資者興辦2個或2個以上的個人獨資企業(yè)的,企業(yè)的年度經(jīng)營虧損不能跨企業(yè)彌補。


祝您學習愉快!

03/21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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