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聲稱其朋友丙有好的項目,邀請乙入股投資,乙將10萬元交給甲,甲向乙出具收條,收條載明:“今收到乙入股款10萬元”,并附有甲本人簽名。當前,已過若干年,乙詢問甲投資情況,甲聲稱都給了其朋友丙,并聲稱丙給自己出具了收條,收條載明:今收到甲10萬元,并富有丙本人簽名,甲持有有向乙轉賬憑證。當前,乙向甲要錢,但是甲說入股在丙處,丙說他也入故在丁處,自始至終不知錢最終究竟有沒有投資,即使有投資也不知道投資在哪里。當前乙如何才能追要回該筆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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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乙可以憑借其與甲之間的收條憑證等證據(jù),通過起訴甲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實踐中具體問題建議咨詢下專業(yè)律師,以便于更好的解決您的問題哦。
祝您學習愉快!
03/26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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