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這題 感覺是程序錯了,應駁回吧,為什么不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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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選項C“駁回申請,同時告知其解決的途徑”聽起來似乎合理,因為它包含了告知申請人解決途徑的要素。然而,“駁回”一詞通常用于形容對已經(jīng)受理但不符合條件的申請做出的否定性決定。在這種情況下,由于申請事項本身就不需要取得稅務行政許可,因此使用“不受理”而不是“駁回”是更為準確的做法。
選項B“不受理,同時告知其解決的途徑”是正確的做法。它正確地表明了稅務機關不會受理這個申請,并且它還包括了一個重要的步驟,即告知申請人他們可以采取的其他途徑來解決他們的問題。
祝您學習愉快!
06/17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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