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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項目混合模式中,形成的合同資產在運營期開始時無形資產部分確認為無形資產,剩余應收賬款部分為什么不是一次性全部確認為應收賬款?運營期開始的時候應該就是無條件收取了吧

santafinal| 提問時間:07/06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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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學碩士,注冊會計師,稅務師,從事輔導類教學工作近十年,能夠將所學的理論知識運用于實際工作,回復學員問題一針見血,言簡意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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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學員,您好!很高興能為您提供幫助,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在PPP項目混合模式中,如果項目合同涉及金融資產和無形資產兩個部分,通常情況下,金融資產部分對應的收入會在建造期間確認,而無形資產部分對應的收入則會在運營期間確認。這種情況下,當項目進入運營期時,并不一定意味著所有應收賬款都可以無條件收取。

具體來說,如果項目合同中約定了在運營期開始時,只有部分應收賬款可以收取,而剩余部分需要等到項目經(jīng)過結算審計或者達到其他特定條件后才能收取,那么這部分應收賬款就不能在運營期開始時一次性確認為應收賬款。相反,它們應該作為合同資產,在滿足特定條件時再轉入應收賬款。

因此,在運營期開始時,企業(yè)需要根據(jù)合同條款和實際收款情況來判斷哪些應收賬款可以確認為應收賬款,哪些需要作為合同資產保留,并在后續(xù)滿足條件時再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
祝您學習愉快!
07/06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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