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A公司于2021年7月1日向B公司銷售日向B公司銷售一批商品,價稅合計500000元。由 于B公司財務發(fā)生困難,2021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貨款,A公司為該項應收賬款提取了壞賬準備50000元。2022年1月15日,B公司與A公司協(xié)商后,A公司同意B公司以其所擁有并作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某上市公司股票抵償債務。B公司該股票的成本為400000元,賬面價值為150000元,當日的公允價值為430000元。假定用于抵債的股票于當日即辦理相關(guān)轉(zhuǎn)讓手續(xù),A公司為此支付交易費用15 000元。 假設A公司和B公司均將抵債的股票投資作為“其他權(quán)益工具投資”核算,A公司和B公司在上述債務重組中的會計處理是否有不同?如果有,不同點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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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郭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兼顧顏值和才華的學霸級答疑老師,高級會計師,數(shù)十年考培輔導經(jīng)驗,有系統(tǒng)的理論知識,化繁為簡,輕松攻克各種疑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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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是債權(quán)人,一個是債務人,處理不一樣的
借:其他權(quán)益工具投資430,000
貸:應收賬款500,000
B公司(債務人):
借:應付賬款500,000貸:其他權(quán)益工具投資150,000
投資收益350,000
祝您學習愉快!
11/17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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