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21年末,公司將持有的投資性房地產,從成本模式轉為以公允價值計量,做了2018-2021年四年的資產評估,確認了公允價值變動,18年-20年的公允價值變動按年度計入了上年的未分配利潤,21年公允價值變動計入本年利潤,并沖回了2018年-2021年提取的折舊,請問在2021年匯算清繳時,公允價值變動的調整,用2021年較2020年的公允價值變動,還是2021年較2018年的公允價值變動,同時因為沖回了2018年-2021年所提折舊,資產折舊明細表如何填報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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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成本模式轉為公允價值模式的投資性房地產,用轉換日的公允價值入賬即可,22年的公允價值變動影響的是22年,不會影響21年的。
2022 04/15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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