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公司向乙公司購買了一批貨物,價款500 000元(包括應收取的增值稅稅額),按照購銷合同約定,甲公司應于2020年6月5日前支付該價款,但至2020年6月30日甲公司尚未支付。經(jīng)雙方協(xié)商達成債務重組協(xié)議,乙公司同意甲公司以其生產(chǎn)的產(chǎn)品償還債務。該產(chǎn)品的賬面價值為385 000元,公允價值為400 000元,適用增值稅率為13%。乙公司該項應收賬款在重組日的公允價值也是400 000元,并已計提了10 000元壞賬準備。乙公司于2020年7月5日收到甲公司抵債的產(chǎn)品,并支付運費2000元,之后作為商品入庫。請寫出甲公司和乙公司的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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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甲
借,應付賬款? 50000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400000
應交稅費 增值稅? 400000*13%
其他收益,500000-400000*1.13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 385000
貸,庫存商品? 385000
乙
借,庫存商品? 400000+2000
壞賬準備? 10000
投資收益,差額部分
貸,應收賬款? 500000
銀行存款? ?2000
2022 06/16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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