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請問一下,關于累計帶薪缺勤的問題。 它說如果你使用上年的天數,得先把本年的帶薪缺勤假休完后,再使用。 在實際工作中,已經到了2021年了,要如何再確認2020年年底的?也就是賬要記到2020年。感覺時間上矛盾。 不知道,我的問題可描述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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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學員你好,這個其實是先在20年末預估明年員工休假多少天,超出的天數在20年計算預提,如果實際差異不符的話,在21年當年調整的
2022 08/29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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