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生活性,生產性服務的納稅人起進項稅額分別加計10%,5%扣除問題: 老師,想問下,當月取得的銷售額中有一部分為非生活性服務的銷售額,是否進項稅需要按,非生活性服務的銷售額和生活性服務的銷售額比例計算分攤對應的進項稅,然后對應生活性服務銷售額所分攤的那部分進項稅享受10%加計扣除?非生活性服務銷售額對應的進項稅不得加計扣除,或者是不得分攤,達到生活性,生產性服務銷售額占總銷售額的50%以上,就進項稅全額加計扣除,無需分攤?
溫馨提示:如果以上題目與您遇到的情況不符,可直接提問,隨時問隨時答
速問速答不用分攤。只要企業(yè)符合加計抵減的條件,所有的進項稅都可以計算加計抵減。
2023 02/27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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