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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4/16 17:39
新新老師
2023 04/16 17:41
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的,其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先開具發(fā)票的,納稅義務時間為開具發(fā)票的當天。
本題中應該簽訂合同并約定收款日期,100萬在1月15日開票,銷項稅額為100/(1+13%)*13%=11.50剩余貨款200萬元(含增值稅)在本年7月15日開票,銷項稅額為200/(1+13%)*13%=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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