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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計算步驟

m8977_18466| 提問時間:2023 04/16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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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新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您好,正在為您解答
2023 04/16 17:39
新新老師
2023 04/16 17:41
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的,其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先開具發(fā)票的,納稅義務時間為開具發(fā)票的當天。 本題中應該簽訂合同并約定收款日期,100萬在1月15日開票,銷項稅額為100/(1+13%)*13%=11.50剩余貨款200萬元(含增值稅)在本年7月15日開票,銷項稅額為200/(1+13%)*13%=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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