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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肖像權、著作權的賠償款不屬于個稅的免稅范圍也不是個稅的應稅項目,它們不在免稅范圍內,按理不該免個稅。但它們又不在應稅項目內,按理不要交個稅。很矛盾。要不要交納個人所得稅嗎?謝謝老師!

YOU| 提問時間:2023 08/25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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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 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中級會計師,稅務師,審計師
同學您好,這個屬于其他收入需要交20%的個稅
2023 08/25 21:40
YOU
2023 08/25 21:43
個稅應稅項目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經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這個“其他收入”是什么? 這兩個賠償款不是個稅的免稅范圍也不是個稅的應稅項目,為什么要交個稅?謝謝老師!
易 老師
2023 08/25 22:03
學員您好,是的,對的這個就屬于其他收入
YOU
2023 08/26 21:36
個稅應稅項目沒有“其他收入”這一項啊。
易 老師
2023 08/26 21:37
同學您好, 有其他收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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