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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年度利潤虧損,本年9月利潤為正,在申報企業(yè)所得稅的時候,直接填寫這個利潤作為彌補虧損,不用繳納企業(yè)所得稅,這樣操作是否合理?

Janrose| 提問時間:2023 10/15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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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您好,您的操作是合理的
2023 10/15 14:05
Janrose
2023 10/15 14:15
1.是不是直到以前年度彌補完累積額為正,就不允許這樣了?
小林老師
2023 10/15 14:28
是的,您的理解非常正確
Janrose
2023 10/15 16:09
2.到時年度匯算清繳的時候需要做什么?
小林老師
2023 10/15 17:23
根據年度數據做年度匯算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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