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根據(jù)上述解答,房地產(chǎn)開發(fā)成本中的公共配套設(shè)施費,如果是按照正常的方式分攤,比如我賣一套住宅,把這部分公共配套的成本攤進去定價。如果不是單獨出售這部分公共配套。那么實際在操作計算的時候,我們收入只是計算了出售的物業(yè)的銷售額(比如住宅,車位,商業(yè)等可售的物業(yè),銷售已經(jīng)納入公共配套的考量),但是公共配套建設(shè)費作為成本只是計算進項稅。在計算增值稅凈額的時候?qū)︿N項稅進行抵扣,請問是這樣嗎?

85125376| 提問時間:05/09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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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師
同學你好 對的 是這樣
05/09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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