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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關于2015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審計廳《關于2015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蘇人社發(fā)[2015]123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我市2015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各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分工
我市的2015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審計局共同負責。具體考務工作由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
資格初審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審計局共同負責。
二、工作計劃與考區(qū)設置
2015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時間定于10月18日(周日)。請各有關單位嚴格按照《2015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計劃》(附件1)的要求,認真做好各個環(huán)節(jié)的考務工作,確??荚嚬ぷ黜樌M行。
審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原則上在各省轄市均設立考點;高級資格考試全省統(tǒng)一集中在南京設立考點,具體考試地點可從準考證上獲知。
三、考試科目、題型及作答方式
審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均設《審計專業(yè)相關知識》和《審計理論與實務》兩個科目,高級資格考試設《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和《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兩個科目。各級別考試均分兩個半天進行,其中初、中級資格考試每科考試時間為2個半小時,高級資格考試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
審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試題為客觀題,在普通答題卡上作答;高級資格試題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
報考人員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tǒng)一放置考場指定處。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點也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用,考后收回。
四、報考條件
?。ㄒ唬﹫竺麉⒓尤珖鴮徲嬞Y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業(yè)道德。
2.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guī)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ǘ﹫罂紝徲嫵跫壻Y格的人員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yè)生,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yè)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yè)證明也可參加報名。
(三)報考審計中級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茖W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四)報考審計高級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2年。
2.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3.大學本科畢業(yè),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4.大學??飘厴I(yè),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ㄎ澹﹫竺麠l件中所規(guī)定的從事審計、財經工作年限,其截止時間為2015年12月31日。
五、報名組織
(一)2015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現場確認和網上支付的報名組織方式。
1.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5月8日-5月23日
2.網上報名方法:考生登陸無錫人事考試網(www.wxrsks.gov.cn) “網上報名”欄目,選擇“2015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根據提示完成報名程序,工作人員在兩個工作日內初審,請考生及時打印經網上初審通過的報名表。
3.現場確認及網上繳費:現場確認時間為5月25日-5月26日,考生請到自己選擇的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核,逾期未審核者,視作自動放棄報名?,F場資格審核合格人員,請于一個工作日后登陸網上報名系統(tǒng)完成網上支付,逾期未完成支付者,一律作自動放棄報名處理。繳費截止日期為5月28日。
4.考試費用的財政票據可選擇領取或郵寄,選擇領取的考生請于7月14—15日(工作日內)到市人事考試中心領?。ǖ刂罚簭V瑞路2號1樓40、41號服務窗口);對選擇郵寄的考生,票據將于7月15日快遞寄出,收取快遞成本費6元。
(二)現場確認時,報考人員應帶好以下材料:
1.網上下載打印的報名表(單位意見欄必須如實填寫從事的專業(yè)工作及年限并蓋好公章);
2.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軍官證)及復印件(身份證正反面復?。?;
3.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及復印件;報考高級者還應提供相應的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及復印件;
對于往年參加過此項考試的考生,持報名表、往年準考證、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可直接辦理同級別考試的報考手續(xù),各報名點在現場確認時要做好此類考生的資格復審工作。
(三)各報名點注意事項
各報名點在審核報名材料時都應認真審核原件,對按要求提供的復印件,審核人必須在確認審核無誤后簽名并加蓋審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簽名和加蓋審核印章的相關材料,一律視為無效材料。報考人員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自查報考資格,網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審查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報名費用將不再退回。各報名點于5月29日前將報名材料上報市人事考試中心。
?。ㄋ模┛忌嘘P網上報名信息的更改與確認
1.考生網上報名信息未審核或審核未通過的,考生便可自行修改有關信息(姓名、身份證號除外)。
2. 考生網上報名信息審核通過的,請在無錫人事考試網下載中心下載《網上報名信息修改申請表》,認真填寫并貼好身份證復印件,發(fā)傳真至0510-85727361,考生請于傳真后一個工作日登陸網報系統(tǒng)確認。
3.考生報名數據上報國家之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
?。ㄎ澹士甲C打印時間
10月9日起,報考人員可登陸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六、有關政策規(guī)定
?。ㄒ唬徲媽I(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按照《審計署、人事部關于修訂印發(fā)〈審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規(guī)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審人發(fā)〔2003〕4號,參閱蘇人通〔2004〕94號)的規(guī)定實行。
?。ǘ└呒墝徲嫀熧Y格評價組織工作按照原江蘇省人事廳、審計廳關于轉發(fā)人事部、審計署《關于印發(fā)〈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蘇人通〔2002〕152號)有關要求進行。
?。ㄈ┛紕战M織工作按照《關于印發(fā)〈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細則〉的通知》(審考辦字〔2000〕26號,參閱蘇人通〔2004〕94號)和《江蘇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暫行規(guī)定》(蘇人發(fā)〔2002〕76號)所規(guī)定的要求執(zhí)行。
七、考試大綱
?。ㄒ唬?015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大綱可在審計署考試中心網站免費下載()。
八、收費事宜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明確我省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收費問題的函》(蘇價費函〔2002〕41號、蘇財綜〔2002〕34號)和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轉發(fā)國家降低部分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標準文件的通知》(蘇價費〔2013〕332號)精神, 2015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按每人每科收費60元;高級資格考試按每人每科80元標準收取報名考試費用。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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