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31 蘋果版本:8.7.31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16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答疑精華:自己代理和雙方代理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6/06/12 11:30:06 字體:

2016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備考已經步入正軌,為幫助考生們高效備考,正保會計網校特從答疑板中精選學員普遍出現(xiàn)的問題,為大家找到解決的方法,以下是學員關于《經濟法》“自己代理和雙方代理提出的相關問題及解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中級會計職稱:自己代理和雙方代理

詳細問題描述:

自已代理+雙方代理,并不必然導致行為無效?能否舉個自已代理和雙方代理的小例子加以說明?

答疑老師回復:

自己代理和雙方代理原則上發(fā)生無權代理的效果,因為這些行為使得代理人不能最大限度維護被代理人的利益,違背代理制度“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初衷。屬于效力待定。 比如AB簽訂合同,A和B都委托了C,此時C既代理A,又代理B,就是雙方代理。 比如,甲授權乙,以1元/公斤的價格購買100公斤大白菜,而乙把自己家的大白菜以1元/公斤的價格出售給甲100公斤,這個就是自己代理。

祝您學習愉快!

注:本文原創(chuàng)于正保會計網校(http://m.yinshua168.com.cn),不得轉載!

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答疑精華

·2016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輔導招生方案>>
·2016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教材對比情況匯總>>

·2016年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答疑精華匯總>>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m.yinshua168.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