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務熱點你問我答“銀行保理合同需要交印花稅嗎”
問: 保理又稱托收保付,出口商將其現在或將來的基于其與買方訂立的貨物銷售或服務合同所產生的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商(提供保理服務的金融機構),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資金融通、進口商資信評估、銷售賬戶管理、信用風險擔保、賬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務的綜合金融服務方式。
請問銀行保理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企業(yè)之間借款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guī)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銀行保理合同”不屬于印花稅應稅列舉范疇,不需要繳納印花稅。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yè)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屬于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所指的借款合同,需要按照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繳納印花稅。除上述規(guī)定外,企業(yè)間簽訂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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