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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級會計師考試《經濟法》基礎學習:證券交易中的限制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4/02/11 14:41:42 字體:

2014年中級會計職稱備考已經開始,為了幫助參加2014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學員掌握基礎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各科目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

證券交易中的限制

發(fā)起人 1.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2.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董監(jiān)高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2.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shù)的25%;
3.離職后6月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短線交易:買入后6個月內賣出或賣出后6個月內買入,收益歸該公司所有,董事會應當收回該股東所得收益。證券公司包銷造成不受此限。  
5%股東  
1.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fā)行的股份達到5%時,應當在該事實發(fā)生之日起3日內,向證監(jiān)會、證券交易所作出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并予公告。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2.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fā)行的股份達到5%后,其所持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5%,應當進行報告和公告。在報告期限內和作出報告、公告后2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
 
證券從業(yè)人員 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出審計、資產評估報告或法律意見書的機構人員 為股票發(fā)行 在該股票承銷期內和期滿后6個月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為上市公司 自接受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開后5日內,不得買賣該股票  
收購人(新增P190) 1.在收購行為完成后12個月內不得轉讓。在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體之間進行轉讓不受限制;
  2.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者超過該公司已發(fā)行股份的30%,自上述事實發(fā)生之日起1年后,每12個月內增持不超過該公司已發(fā)行的2%的股份,該增持不超過2%的股份鎖定期為增持行為完成之日起6個月。——小額增持6個月鎖定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fā)行 自發(fā)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yè)認購的股份,36個月內不得轉讓  
內幕信息知情人 內幕信息公開前,不得買賣該公司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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