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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會計專業(yè)(初、中級)資格證書辦理通知
各位考生:
2015年度會計專業(yè)(初、中級)資格證書第二次集中辦理即將開始,現(xiàn)將資格證書辦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辦理時間
集中辦理時間安排為:2016年5月9日—5月20日(雙休、節(jié)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下半年,市會計考辦還將安排一次集中辦理,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集中辦理時間段內未及時辦理的,將轉入下一年度與2016年會計專業(yè)初、中級資格考試合格人員一同辦理。
二、辦證地址:
武漢市人事考試中心報名點(漢口江岸區(qū)黃孝河路5號,武漢市公務員局大樓一樓,育才幼兒園旁)。
乘車路線:7、68、524、533、608、716、724、805、808、809、290等路公交車在黃孝河路花橋一村或解放公園路金色華府站下車后,步行100米即到;地鐵三號線香港路站(E出口附近)。
三、資格復審
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第12號令)相關規(guī)定和原人事部印發(fā)的《關于資格考試工作中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fā)〔1996〕52號)要求,將對成績合格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
四、需攜帶的證件、資料:
1、參加2015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的“成績單”。“成績單”可在湖北省財政公眾網(wǎng)的“會計考試查詢”欄目中下載打?。ňW(wǎng)址:)。
2、符合報考條件的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和會計從業(yè)資格證。
3、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一式2份(表樣附后),可在線填寫,并用A4紙張打印。
4、考生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登記照片:一寸2張、二寸1張。
考生辦理報考資格復審時,所有證件、資料均需交驗原件,凡持復印件參加報考資格復審的不予受理;如考生學歷證書有遺失、損毀或難以辨識的,請先到教育行政部門辦理認證手續(xù)后,再辦理資格證書;持高中畢業(yè)證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報考資格審查的人員,須提供教育部“學信網(wǎng)”學籍查詢信息。
特別提示:
“資格證書”原則上應由考生本人前來辦理。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審查、辦理資格證書的考生,可填寫《代辦委托書》(表樣附后)后委托他人代為辦理。受托人辦理資格證書時,需出示考生本人和代辦人雙方的身份證件,并帶齊考生應提交的全部證件,方可代為辦理。
上述有關事宜,請各位考生相互轉告。
特此通知。
附件:1、代辦委托書
武漢市會計考辦
2016年5月6日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wǎng)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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