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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轉發(fā)關于向外籍人員開放中級會計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來源: 西藏自治區(qū)會計網 編輯:上好佳 2024/06/17 17:14:53 字體:

西藏轉發(fā)關于向外籍人員開放中級會計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請仔細閱讀!


關于向外籍人員開放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

為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經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研究 決定,向在境內合法工作和居留的外籍人員開放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與境內考生實行統(tǒng)一的考試制度?,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地點

符合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外籍人員,按照就近 方便原則報名。在中國境內有工作單位的,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為境內學校在校學生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其他人員在其境內居住地報名。所有報名參加考試人員,均在其報名所在地參加考試。

二、報名條件審核

外籍人員在報名時提交的身份證明包括有效護照等。報名條件中有學歷、學位和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規(guī)定的,應提 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本人工 作單位出具的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外籍人員在境外的會計從

業(yè)經歷,可計入從事會計工作年限。

三、工作要求

各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要加強政策宣傳,認真 做好組織實施工作,提高考試服務水平,確保外籍人員順利有序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本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

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5月10日

說明:因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官方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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