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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廣東省中級會計職稱報名入口開通,報名前系統(tǒng)通知顯示“2023年度會計中級資格考試報名溫馨提示(陽江市)”具體內容如下:
2023年度會計中級資格考試報名溫馨提示
根據(jù)《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會〔2023〕1號)有關規(guī)定,我省會計中級資格考試報名將于6月27日開始。為做好報名準備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項提示如下:
一、關于報名方式和時間
我省會計中級資格考試報名實行網(wǎng)上報名繳費、考后資格復核。報名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進行,報名時間為6月27日至7月10日,考試報名統(tǒng)一在7月10日12:00截止,繳費統(tǒng)一在7月10日18:00截止。
請各位考生務必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進行報名和繳費。錯過上述報名時間將無法參加2023年度會計中級資格考試。
二、關于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和信息更新
2023年度會計中級資格考試報名將通過調用會計人員管理系統(tǒng)信息對考生報名信息進行自動審驗,未完成信息采集或信息更新的人員將無法報名。
(一)廣東?。ú缓钲谑校┛忌卿洝皬V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或在“廣東財政”微信公眾號“政務服務”欄目點擊“會計信息服務平臺”進行信息采集或信息更新;深圳市考生登錄“深圳市會計管理綜合平臺”()或通過“深圳財政發(fā)布”微信公眾號點擊“便民服務”的“會計綜合業(yè)務辦理”模塊進行信息采集或更新。
(二)符合報名條件但因個人信息未更新造成審核未通過的考生,請按照報名網(wǎng)頁提示,登錄相關平臺填報或修改相關信息。
(三)已在省外完成信息采集將在廣東省或廣東深圳報名的考生,為避免影響會計中級資格考試報名,請盡快將會計人員信息調轉至廣東省或廣東深圳。
(四)根據(jù)《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考生應據(jù)實填報個人相關信息,如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證書簽發(fā)機構將宣布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并將違紀違規(guī)行為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信息采集過程中如有疑問,可按屬地原則聯(lián)系報考所在地市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咨詢(詳見文末表格)。
三、關于報名條件
報名參加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guī)。
(二)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jīng)紀律的行為。
(三)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技能。
報名參加會計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二)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三)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四)具備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五)具備博士學位。
(六)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經(jīng)濟、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
上述學歷或學位,是指經(jīng)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應于報名前取得。
四、關于第二學士學位與雙學位區(qū)別
(一)根據(jù)《高等學校培養(yǎng)第二學士學位生的試行辦法》(〔87〕教計字105號)規(guī)定,“第二學士學位”是指經(jīng)教育部批準設置第二學士學位專業(yè)的高校,按照招生計劃,經(jīng)統(tǒng)一考試后錄取進校學習的一種培養(yǎng)方式,招生對象主要是大學畢業(yè)并獲得學士學位的在職人員,完成“第二學士學位”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各項要求,成績合格,準予畢業(yè)的,由學校發(fā)放第二學士學位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其學歷層次屬于大學本科后教育。
(二)“雙學位”一般是高等學校在教學改革中,為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拓寬知識面,允許跨專業(yè)選修課程的學生,在本科學習階段學習本專業(yè)的同時,輔修另一學科專業(yè)的學位課程,達到要求者可同時獲得輔修專業(yè)學科的學士學位,不單獨發(fā)放輔修或雙學士學位證書,其學歷層次仍為大學本科。
因此,“雙學位”不屬于“第二學士學位”,不能按第二學士學位報考。
五、關于報名及考試地點
考試報名組織工作按屬地原則由各地級以上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負責。2023年度會計中級資格考試報名入口設置“廣東省”和“廣東深圳”,深圳市所轄考生請選擇“廣東深圳”進入報名,其他20個地市所轄考生請選擇“廣東省”進入報名。
(一)在職在崗人員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
(二)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則在內地報名。有工作單位的,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為在校學生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
(三)所有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均在其報名所在地參加考試。
六、關于姓名中的冷僻字處理
報考人員姓名中的冷僻字無法輸入的,進入報名系統(tǒng)后,應在姓名中的冷僻字位置,在英文半角狀態(tài)下輸入兩個“_”(下劃線)代替。報名繳費完成后,請聯(lián)系報名所在地市級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進行信息勘正登記。
七、關于報名照片要求
上傳的電子照片將在準考證、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上使用。請考生必按要求設置和進行操作。
(一)照片源文件必須是標準證件數(shù)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忌鷳螺d照片審核處理工具,按照規(guī)定要求對報名照片格式進行預處理(如照片符合要求,將自動裁切出符合要求的照片;點擊“保存照片文件”按鈕,保存審核合格后的照片文件;默認文件名為“報名照片.JPG”)。通過審核后再上傳照片文件,以免影響后續(xù)報名操作。電腦中安裝有以前年度照片審核處理工具的,應先卸載。重新下載安裝新的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后,方可正常使用。
(二)為保證照片清晰度,禁止將像素數(shù)量不滿足要求的照片放大后使用。
(三)報考人員應對照片質量負責。如因照片質量影響考試或證書制作和領取的,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八、關于考試大綱和輔導教材
考試使用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會計中級資格考試大綱,考試大綱在財政部網(wǎng)站及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公布,考生可免費下載。
我省會計考試管理機構不組織輔導教材訂購。報考人員在報名時,可點擊“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報名系統(tǒng)中的“教材訂購”按鈕,根據(jù)操作提示自愿訂購。書款支付、教材配送等有關事宜,請直接與相關出版社聯(lián)系。
九、關于報名費繳款票據(jù)獲取方式
(一)登錄“廣東公共服務支付平臺”(),點擊“繳費查詢”欄目,選擇查詢方式,如“通知書號碼”等,輸入查詢內容和驗證碼,點擊“查詢”,再點擊“查詢明細”,“查看電子票據(jù)”,可將電子票據(jù)下載保存。
(二)通過手機號碼或身份證號碼無法查詢到電子票據(jù)的考生,可在“廣東公共服務支付平臺”的“繳費查詢”欄目,使用通知書號碼查詢電子票據(jù)。其中,通過微信支付繳費的,可以關注“非稅支付”查看個人交易記錄中繳款通知書號詳情獲取繳款通知書號碼;通過支付寶繳費的,可通過查看賬單找到繳費交易記錄中的非稅繳費詳情獲取繳款通知書號碼。如考生從上述渠道仍然無法獲取繳款通知書號碼信息,可撥打020-12345進行人工咨詢。
十、關于報考科目或報名狀態(tài)查詢
報名結束后,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關閉,考生將無法登錄。如需查詢報考科目或查詢報名狀態(tài),可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的“報名狀態(tài)查詢”欄目中查詢。
我市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咨詢電話
陽江市財政局 0662-3412026
說明:因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wǎng)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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