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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冊會計師《審計》考點:經濟利益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5/08/07 11:33:08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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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審計》考點:經濟利益。本考點屬于《審計》第二十二章審計業(yè)務對獨立性的要求的內容。

  【內容導航】

  1.經濟利益的種類

  2.經濟利益對獨立性的影響匯總表

  【考頻分析】

  考頻:★★★★★

  復習程度:理解掌握本考點。本考點一直以來是考試的重點,只要在第二十二章命題,本考點通常都會涉及,所以大家一定要認真理解并掌握。

  【主要考點】經濟利益

  一、經濟利益的種類

  (一)直接經濟利益和間接經濟利益

  直接經濟利益是指下列經濟利益:(1)個人或實體直接擁有并控制的經濟利益;(2)個人或實體通過投資工具擁有的經濟利益,并且有能力控制這些投資工具,或影響其投資決策。

  間接經濟利益是指個人或實體通過投資工具擁有的經濟利益,但沒有能力控制這些投資工具,或影響其投資決策。

  (二)在審計客戶中擁有經濟利益,可能因自身利益導致不利影響。不利影響存在與否及其嚴重程度取決于下列因素:

  1.擁有經濟利益人員的角色;

  2.經濟利益是直接還是間接的;

  3.經濟利益的重要性。

  二、經濟利益對獨立性的影響匯總表

  經濟利益對獨立性的影響匯總表

 
實體
受限制人員/實體
審計客戶(注1)
在審計客戶中擁有控制權并且審計客戶對其重要的實體
審計客戶中擁有經濟利益的非審計客戶實體
審計客戶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具有控制權的所有者擁有經濟利益的實體
1.會計師事務所
×
×
×(注3)
評價不利影響
2.審計項目組成員
 
 
 
 
(1)自身
×
×
×(注3)
評價不利影響
(2)其配偶、父母或子女
×
×
×(注3)
評價不利影響
(3)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評價不利影響
3.與執(zhí)行審計業(yè)務的項目合伙人同處一個分部的其他合伙人
 
 
 
 
(1)自身
×
視情況而定
(2)其配偶、父母或子女
×(注2)
視情況而定
4.為審計客戶提供非審計服務的其他合伙人、管理人員
 
 
 
 
(1)自身
×
視情況而定
(2)其配偶、父母或子女
×(注2)
視情況而定
5.除以上提及人員以外的其他人員
 
 
 
 
(1)合伙人或其主要近親屬
評價不利影響
(2)專業(yè)人員或其主要近親屬
評價不利影響
(3)與審計組成員有密切關系的人員
評價不利影響

  “√”:可以在以下實體擁有直接經濟利益或重大間接經濟利益。

  “×”:不可以在以下實體擁有直接經濟利益或重大間接經濟利益。

  注1:包括通過繼承、饋贈或因合并而獲得經濟利益。但不包括以受托人身份而獲得經濟利益。如果是以受托人身份在審計客戶中擁有直接經濟利益或重大間接經濟利益,請參考“受托管理人”的相關內容。

  注2:如果是作為審計客戶的員工有權(例如通過退休金或股票期權計劃)取得該經濟利益,并且在必要時能夠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響或將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則不被視為損害獨立性。但是,如果擁有或取得處置該經濟利益的權利,例如按照股票期權方案有權行使期權,則應該盡快處置或放棄該經濟利益。

  注3:如果經濟利益重大,并且審計客戶能夠對該實體施加重大影響。

  相關鏈接:2015年注冊會計師《審計》第二十二章主要考點

全文轉載或部分轉載本文請注明“來源:正保會計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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