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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會《經濟法》答疑精華:出版合同、贈與合同與委托合同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7/03/10 14:57:05 字體:

  2017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備考火熱進行中,您是否還在為遇到難題不能夠及時解答而感到苦惱?為方便學員備考,網校從答疑板中整理了部分答疑精華。當然,如果學習中遇到問題,您可以到所報課程的答疑板進行提問,網校老師會及時問您解答!

【問題】為什么出版合同、贈與合同、委托合同不能轉讓?

【解答】因為這屬于基于當事人特定身份而訂立的合同,所以不得轉讓。比如:出版合同,既然是出版,一定牽涉到作者和出版社之間的關系,因此是存在特定身份關系的,是基于當事人特定身份而訂立的合同。出版社要A寫書,如果合同轉讓了,那么B替寫A寫,就不是原作者A的作品了,出版社當然不會同意。所以這類合同是不能轉讓的。

  如果您也對以上知識點有疑惑,建議您結合課程、輔導書再做進一步的理解,該知識點屬于注會《經濟法》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的內容。關于備考中遇到的問題,還可以去網校論壇與各位學友討論,期待您的參與!

  注:本文為正保會計網校原創(chuàng),版權屬正保會計網校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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