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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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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幫助參加2018年稅務師考試的學員更好的復習備考,正保會計網(wǎng)校教學專家為大家整理了稅務師考試《稅法二》的快速問答,以幫助考生們有效利用碎片時間進行稅務師考點記憶。以下為8月份《稅法二》科目的考點速記。
1.國際稅收中,如何理解常設機構?
所謂常設機構,是指企業(yè)在一國境內進行全部或部分經(jīng)營活動的固定營業(yè)場所。機構的構成條件:一是要有一個營業(yè)場所,如房屋、場地、機器設備、倉庫、攤位等,這種場所并沒有任何規(guī)模上的范圍限制;也不論是其自有的還是租賃的。二是這一場所必須是固定的,即有確定的地理位置,并且有一定的永久性。
常設機構的范圍一般包括:管理場所、分支機構、辦事處、工廠、車間、礦場、油井、氣井、采石場、建筑工地等。
2.國際稅收中,直接抵免和間接抵免如何理解?
直接抵免是指企業(yè)直接作為納稅人就其境外所得在境外繳納的所得稅額在我國應納稅額中抵免;
間接抵免是指境外企業(yè)就分配股息前的利潤繳納的外國所得稅額中由我國居民企業(yè)就該項分得的股息性質的所得間接負擔的部分,在我國的應納稅額中抵免。
3.國際稅收的原則和國際稅法的原則有什么區(qū)別?
國際稅收的基本原則分為三個方面,即單一課稅原則、受益原則和國際稅收中性原則。
國際稅法的原則分為四個方面,即優(yōu)先征稅原則、獨占征稅原則、稅收分享原則和無差異原則。
4.加工承攬合同應如何計算印花稅?需要看哪方提供原材料么?
受托方提供原材料,合同中分別記載加工費金額和原材料金額的,分別按“加工承攬合同”“購銷合同”計稅;合同中未分別記載的應就全部金額依照加工承攬合同計稅。
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輔助材料,無論加工費和輔助材料金額是否分別記載,均以輔助材料與加工費的合計數(shù)依照加工承攬合同計稅貼花;對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額不計稅貼花。“
5.印花稅中,哪些情況是從量計征印花稅?
印花稅中從量計征的情況有兩種:
?。?)政府部門發(fā)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
?。?)營業(yè)賬簿中除記載資金賬簿以外的其他賬簿。
這兩種情況都是按照每本5元來貼花的。
6.合同在簽訂時無法確定計稅金額的,如何計算印花稅?
合同在簽訂時無法確定計稅金額的,可在簽訂時先按定額5元貼花,以后結算時再按實際金額計稅,補貼印花。
7.無租使用和免收租金如何理解?需要繳納房產稅么?
無租使用是使用期間一直不收租金,免收租金是指租賃期的一段時間內不收租金;無租使用是使用方白白使用,占便宜了,所以由使用人交稅。
免收租金是出租方的一種方法,以一段時間內不收租金吸引顧客,所以由產權人交稅。不論無租使用還是免租期,均是按房產余值作為計稅依據(jù)的。
8.以房產投資聯(lián)營,如何計算房產稅?
對于以房產投資聯(lián)營,投資者參與投資利潤分紅,共擔風險的,由被投資方按房產的計稅余值作為計稅依據(jù)計征房產稅;
對以房產投資,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擔聯(lián)營風險的,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計算繳納房產稅。“
9.以房產抵債,契稅的計稅依據(jù)如何確定?
對于以房產抵償債務的,契稅的計稅依據(jù)為房產抵債的金額。也就是雙方約定房產可以抵償多少債務,就以該金額為計稅依據(jù)。
10.對于以房換房的,交換雙方是否都要繳納契稅?以換出的房產公允價值為計稅依據(jù)么?
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交換價值相等的,不繳納契稅;交換價值不等,由支付差價的一方按差價繳納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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