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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易錯題點評:債的消滅原因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7/09/26 15:03:59 字體:

2017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易錯題專家點評

  多選題

債的關系在客觀上不復存在即為債的消滅。下列選項中屬于債消滅的原因有( )。

A.債務承擔

B.債的概括承受

C.抵銷

D.提存

E.混同

【正確答案】CDE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債的消滅原因。債的消滅原因有:清償、抵銷、提存、免除和混同。選項A、B屬于債的移轉。

點評:債的消滅原因

本題考核債的消滅原因。本題屬于是基礎的考點,難度較小。考生在復議中,切記不能偏向于難題怪題,對于基礎知識點的掌握更為重要。債的消滅原因有5種:清償、抵銷、提存、免除和混同。考生注意要準確記憶。

注:本文為正保會計網(wǎng)校原創(chuàng),版權屬正保會計網(wǎng)校所有,未經(jīng)授權,不得轉載。

相關鏈接:2017年稅務師考試《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易錯題精選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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