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2014年注冊稅務師備考已經開始,為了幫助參加2014年注冊稅務師考試的學員鞏固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注冊稅務師考試各科目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
第十章 其他稅種納稅申報和納稅審核
知識點一:土地增值稅的征稅范圍
具體情形
|
征稅
|
不征稅或免稅
|
1.出售
|
(1)出售土地使用權
(2)取得土地使用權后進行房屋開發(fā)建造后出售 (3)存量房地產買賣 |
出讓國有土地的行為;國家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征用地上建筑物及附著物
|
2.繼承、贈與
|
非公益性贈與
|
(1)房地產的繼承
(2)將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贈與直系親屬或承擔直接贍養(yǎng)義務人的行為 (3)公益性贈與 |
3.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將開發(fā)的部分房地產轉為企業(yè)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業(yè)用途
|
產權發(fā)生轉移
|
產權未發(fā)生轉移
|
4.房地產抵押
|
以房地產抵債而發(fā)生房地產權屬轉讓
|
抵押期間不征
|
5.房地產交換
|
單位之間進行房地產交換
|
個人之間互換自有居住用房地產,免征
|
6.以房地產投資、聯(lián)營
|
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以其建造的商品房進行投資或被投資方從事房地產開發(fā)的;或投資、聯(lián)營企業(yè)將上述房地產再轉讓的
|
投資方與被投資方都未從事房地產開發(fā)的,暫免征稅
|
7.合作建房
|
建成后轉讓
|
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暫免征稅
|
8.其他
|
土地使用者處置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者轉讓、抵押或置換土地,只要土地使用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或處分該土地的權利,且有合同等證據表明其實質轉讓、抵押或置換了土地并取得了相應的經濟利益,土地使用者及其對方當事人就應當依法繳納相關稅收 |
企業(yè)兼并轉讓房地產;代建房;房地產重新評估,房地產出租
|
Copyright © 2000 - m.yinshua168.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