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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上篇篇幅有限,本篇續(xù)“2021稅務師稅法二干貨分享:部分容易混淆的概念(上篇)”。去看上篇|下篇
【思考】超額累進稅率能夠避免稅收負擔不合理,但計算方法復雜,能否簡化?
【結論】按超額累進方法計算的稅額=按全額累進方法計算的稅額-速算扣除數(shù)
驗證:按上例
熊二2020年應納稅額=300000×20%-16920=43080(元)
熊大2020年應納稅額=300001×25%-31920=43080.25(元)。
二、稅收優(yōu)惠
(一)基本概念
稅收優(yōu)惠,是指國家運用稅收政策在稅收法律、行政法規(guī)中規(guī)定對某一部分特定企業(yè)和課稅對象給予減輕或免除稅收負擔的一種措施。是為了配合國家在一定時期的政治、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總目標,政府利用稅收制度,按預定目的,在稅收方面相應采取的激勵和照顧措施,以減輕某些納稅人應履行的納稅義務來補貼納稅人的某些活動或相應的納稅人。主要包括減稅、免稅、退稅等。
以企業(yè)所得稅稅收優(yōu)惠為例來看減免稅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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