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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知識點:行政許可實施期限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6/06/06 10:31:09 字體:

2016稅務師考試

行政許可實施的期限規(guī)定

決定期限 (1)當場決定;
(2)20日→本機關負責人批準延10日(理由),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3)統(tǒng)一、聯合、集中辦理,45日→本級政府負責人批準延15日(理由)
下級先審查 下級機關審查后報上級機關決定,20日內審查,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辦證加簽章 自許可決定之日10日內頒發(fā)許可證或者加標簽、加印章
技術性扣除 聽證、招標、檢驗等技術性審查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書面告知)

稅務師備考已經拉開帷幕,目前為預習階段,大家可以跟著正保會計網校的預習班課程提前學習。以上為大家分享的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的知識點,希望對大家的備考有幫助。

注:本文原創(chuàng)于正保會計網校(http://m.yinshua168.com.cn),轉載請注明出處! 

  相關鏈接:2016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第二章知識點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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