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31 蘋果版本:8.7.31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18年稅務師試題《涉稅服務實務》:土地增值稅清算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妍乄 2019/08/29 09:33:53 字體:

再遙遠的目標,也經不起執(zhí)著的堅持。稅務師的學習是個漫長而艱辛的過程,呈得住艱辛,耐得住寂寞,唯有不變的堅持,才讓我們一步步變成更優(yōu)秀的自己,我們既然選擇了稅務師考試,就要奮勇向前,網校為大家整理了2018年稅務師試題《涉稅服務實務》,希望大家好好整理,好好總結,加油~

14.在土地增值稅清算時,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發(fā)生利息支出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貸款證明的,其允許扣除的房地產開發(fā)費用是(?。?/p>

A.房地產開發(fā)成本×5%以內

B.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10%以內

C.(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金額+房地產開發(fā)成本)×10%以內

D.(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金額+房地產開發(fā)成本)×5%以內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納稅人能夠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機構的貸款證明的,其允許扣除的房地產開發(fā)費用為:

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房地產開發(fā)成本)×5%以內(注:利息最高不能超過按商業(yè)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

納稅人不能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貸款證明的,其允許扣除的房地產開發(fā)費用為:

(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房地產開發(fā)成本)×10%以內。

這些都是根據學員反饋收集的稅務師試題,僅供參考,如政策有變化,以稅務師新教材及考試大綱為準。

錯過2019年稅務師考試報名的小伙伴,可以為2020年的報考做好準備,網校全新推出稅務師無紙化考試模擬系統(tǒng)。>>機考免費體驗系統(tǒng) (建議通過電腦端體驗)自己看教材找不到重點,一定要報班學!選擇適合自己的輔導課程。稅務師課程>>點此試聽

距離最后的考試還有兩個多月的時間,好多都進入了最后的刷題沖刺階段,最后寶貴的時間怎樣安排才是最高效的呢,網校老師為大家做了指導總結,希望對大家的復習有所幫助~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m.yinshua168.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