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問題】
如果采用技術成果投資入股,還有其他的優(yōu)惠政策嗎?
【回答】
根據(jù)《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01號),企業(yè)或個人以技術成果投資入股到境內居民企業(yè),被投資企業(yè)支付的對價全部為股票(權)的,企業(yè)或個人可選擇繼續(xù)按現(xiàn)行有關稅收政策執(zhí)行,也可選擇適用遞延納稅優(yōu)惠政策。
選擇技術成果投資入股遞延納稅政策的,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投資入股當期可暫不納稅,允許遞延至轉讓股權時,按股權轉讓收入減去技術成果原值和合理稅費后的差額計算繳納所得稅。
更多推薦:
Copyright © 2000 - m.yinshua168.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