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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收到電話通知,省局計劃撥付在建省級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補助經(jīng)費,要求我們開具發(fā)票,還說專票普票都可以,我看了2013年3號公告,那里說來自中央的撥款才免VAT,那我該從什么稅率呢?政府機構沒有稅號,普票也不好開呀。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央財政補貼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3號):
現(xiàn)將中央財政補貼增值稅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按照現(xiàn)行增值稅政策,納稅人取得的中央財政補貼,不屬于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征收增值稅。
收到補貼首先看是否有政府采購性質,比如價格津貼,與銷量相關的補貼等。如果屬于政府采購性質的與銷售行為相關的補助,那么需要看是否直接來源于中央財政。
貴公司屬于需要征收增值稅的情況,且需要開具發(fā)票。對于開票項目和稅率,按照政府補貼的對應項目和稅率進行掌握。比如政府給的是當?shù)剞r(nóng)貿(mào)市場農(nóng)戶租賃攤位補貼,那么就是出租不動產(chǎn)項目稅率為9%(一般計稅)。如果政府給的是新能源汽車銷售價格補貼,那么就按照銷售汽車13%稅率進行確定。對于政府沒稅號這個事,政府是依法律不需要進行稅務登記的主體,其沒有稅號不影響貴公司為其開具發(fā)票。您到時候跟政府部門要開票信息正常開就行,建議開普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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