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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殘保金年繳納額的計算公式是否用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
答案: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shù)×1.5%—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yè)人數(shù))×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工資總額按照國家統(tǒng)計局有關文件規(guī)定口徑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加班加點工資、津貼、補貼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項目。
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按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工資總額除以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shù)計算。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未超過上年北京市社會平均工資2倍的,按本單位實際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超過上年北京市社會平均工資2倍的,按上年北京市社會平均工資2倍計算。社會平均工資指北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布的全口徑城鎮(zhèn)單位就業(yè)人員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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