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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05年起停征非機動車牌照稅

2005-1-26 13:43  【 】【打印】【我要糾錯
    來自上海市地方稅務局的最新消息,經(jīng)市政府同意從今年1月1日起,上海停征自行以及各種人力車、拖車、助動車、電動自行車等非營業(yè)用非機動車車船使用稅(車船使用牌照稅)。

    對于上海出臺今年停征自行車等非機動車車船使用稅的新政策,市地方稅務局有關人士解釋說,這主要是基于近幾年上海社會經(jīng)濟生活發(fā)生了巨大變化,從關心廣大群眾特別是廣大中低收入群體的切身利益考慮,停征非機動車車船稅有助于改善車船使用稅的征收管理工作,有助于引導人們崇尚環(huán)保意識,改善生態(tài)環(huán)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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